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盛市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化和拓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家庭和谐,增进百姓福祉,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人口宣教〔2010〕66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的通知》(人口宣教〔2010〕71号)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鲁人口发〔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青岛实际,现就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战略目标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任务立足家庭,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大格局,以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为载体,以生命生殖周期为主要内容,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途径,以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公益性服务,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塑造工程,开展家庭人口文化宣传活动,构建和谐计生在全社会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理念,降低家庭风险,维护家庭稳定,婚育证明提高家庭幸福指数,为建设创新青岛文化青岛、和谐青岛开放青岛、宜居青岛创造良好的人口和家庭环境。
二、基本原则
——社会管理。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2007年11月1日实施生育文化进校园近年来,他们在营东小学设置了生育文化宣传牌、生育文化宣传栏、生育文化宣传墙等,其内容涵盖计生法律法规关爱女孩、青春期健康从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高度,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把“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会管理,融入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型文化建设民生建设。
——以人为本。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开展和谐家庭宣传和系列服务。
——全程服务。围绕人的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家庭提供婴幼期青春期、新婚期围孕期、避孕节育期、围绝经期等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和相关服务。
——资源共享。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做到优势互补各负其责,构筑满足不同层次群众需求的全方位家庭服务平台,提高家庭的幸福指数。
——分类指导。在城乡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指导方案,在城市纳入社区建设,依托“一刻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圈”,建立一街一品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在农村纳入新农村建设,依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开展宣传培训、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层级管理明确市、区市街(镇)、社区(村)四级在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的职责,实行层级管理,层层抓落实。鼓励和支持各区市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的宣传服务活动,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引导活动的整体推进。
三、实施目标
(一)建设目标
到2013年,在城乡全面完成“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普及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2011年进行试点,30%的社区(村)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2012年70%的社区(村)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2013年100%的社区(村)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模式。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基本建立以社区(村)为基础,面向广大家庭,体现公益性,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全覆盖。新婚夫妻性健康知识的普及率达9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婴幼儿早期教育得到较好开发;青春健康教育得到普及,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初见成效;已育夫妻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育龄群众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8%以上;夫妻健康度过更年期;老年人的幸福感明显增强。群众优生优育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家庭新型生育文化基本形成,合法生育率显著提高。
四、主要内容
(一)婴幼儿早期教育促进,开发智力和潜能。实施0-3岁早期教育工程,计生生殖健康咨询师利用社区、社会教育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机构等资源,向婴幼儿家庭讲授早期教育知识,提供优育优教、合理营养的科学指导教育、培训和服务。
(二)青春健康教育促进,树立科学的婚恋观。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帮助青少年儿童解除成长中的困惑,培养良好品德情操心理素质、行为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在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设立悄悄话室、心理咨询室,2011年3月4日“十二五”期间,朝阳区将全面开展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设以家庭为核心的人口文化,倡导婚育文明、促进家庭幸福,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开展对青少年的“一对一”教育。举办青春期家长学校,解决青少年的性困扰问题,帮助青少年建立健康的性心理。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成立少女意外妊娠救助站,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为未婚先孕少女施行终止妊娠术。
(三)新婚健康教育促进,倡导新型生育观念。实施爱帆起航工程,对新婚夫妇开展婚育道德教育和免费婚前检查的宣传,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服务,树立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与服务,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新婚家庭生活和谐。
(四)孕前优生健康促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孕育未来工程,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在全市普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条件的区市可免费开展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项目,为符合政策待孕妇女免费提供服用叶酸服务,为不育夫妻开展助孕咨询、指导和治疗服务,增强家庭幸福感。
(五)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促进,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实施生殖健康工程,健康知识传播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起着积极作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则是落实健康知识传播的有效载体。白银区人口计生局以“人人享受健康”为出发点,运用各种传播媒体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指导已育群众采取安全、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将计划生育孕前型管理与“两癌”筛查、妇科常见病防治男性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相结合,开展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和系列化诊疗服务。
(六)围绝经期健康促进,增进家庭和谐。实施金丝带工程,开展更年期健康教育讲座,提供健康查体服务,做好围绝经期相关疾病的预防。有条件的社区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可设立更年期疏导站,聘请专家志愿者进行授课咨询,帮助围绝经期人员保持心理稳定使其安全、稳定度过更年期。
(七)老年健康促进,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实施夕阳晚霞工程,举办老年保舰家庭保健护理等讲座开展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等服务。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建立老年活动中心,有条件的可建立托老院、临终关怀院,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八)困难救助促进,帮助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一帮一”、“手拉手”帮困互助活动,为贫困家庭提供扶助。有条件的区市或街道(镇)设置智障儿康复训练中心,培养智障儿的生活、生产能力,掌握一门技能,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全社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的关注程度。
(九)人口文化促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实施温馨港湾工程,依托各级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和社会资源,开展家庭美德和婚育道德教育,营造家庭学习氛围,提高艺术品味,丰富情感世界,引导家庭成员关注自身生产、生存环境和生活、生命质量,建设健康、高尚、科学、文明、进步的家庭人口文化环境,不断提高家庭生活、生命质量,建设和谐家庭。
五、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党委宣传部门:把“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中树立婚育新风内容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移风易俗,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做好和谐家庭的宣传报道。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中树立婚育新风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移风易俗,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和评比内容。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牵头负责“和谐家庭促进计划”,制定有关文件,指导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推广。组织宣传活动,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生活、生命质量的调查和研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救助,提供帮助。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指导督促社区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医疗卫生中,开展相关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宣传和干预,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教育部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自我保健能力,增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民政部门: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在婚姻登记机构,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对结婚登记人员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发展社会福利,在制定出台社会救助等惠民政策时,充分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做好老年人服务和养老保障工作。
农业部门:动员广大妇女特别是母亲积极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不断深化家庭教育,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
文广新部门:把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规划,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社区(村)整体文化建设中,开展群众性文艺宣传活动,组织创作有关和谐家庭内容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图书、音像制品。在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为城乡家庭提供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工会:把“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纳入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报刊、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倡导婚育新风,在职工中普及新型生育文化。
共青团:积极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有关的咨询、教育和服务工作,教育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培养家庭美德和健康人格,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普及新型生育文化。
妇联:结合基层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的宣传和服务。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将“和谐家庭促进计划”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科协:发挥科学家和科普工作者的作用,建立统一的专家咨询库,婚育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八年多的实践证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是新时期传播婚育文明的有效载利用科学技术普及阵地和网络,开展对家庭成员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知识普及和咨询服务活动。
计生协:婚育情况证明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动员协会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和谐家庭促进计划”,关于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和谐围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计生协: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和家庭之间构建畅通的服务网络。(五与“生育关怀行动”相结合,推动和谐人口文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县人口计生局定期派出“生殖健康大使”深入到各企业开展生殖健康互动教学活动,与推进传播模式现代化1、建立婚育文化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广播电视台和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加强正面引导,扩大公益宣传,组织创作有关和谐家庭的专题片、科普片等文化产品和宣传品,开设专题和栏目,普及心理、性健康和健康人格,宣传促进家庭和谐的知识。
六、保障措施